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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琅琊区高层次人才(团队)招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6-26  选择字号:      

    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加速推动琅琊创新发展,根据《滁州市院士助滁行动方案(暂行)》《滁州市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招引行动方案(暂行)》《滁州市博士引进行动方案(暂行)》和《琅琊区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暂行)》《琅琊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琅琊区贯彻落实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院士助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招引和博士引进三大人才招引行动,通过成果转化、项目合作、技术开发、科技咨询、学术交流等方式引进具有产业引领力、影响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力争到2020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型领军人才(团队)8个、高层次紧缺人才50名(其中科技型企业创业博士每年不少于2名,掌握关键技术、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以及市域内企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博士每年不少于3名),新增院士工作站4家,招引院士助滁项目4个。
    二、招引行动
   (一)院士助滁行动
    主要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
    主要形式:
    1.担任政府顾问。聘请院士在政府部门参与制定重大决策与地区发展规划,担任政府顾问,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琅琊区影响力。
    2.建立院士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团队)在琅琊建立院士工作站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我区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科研水平,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3.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柔性引进院士(团队)携带项目到我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供给能力,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
    具体举措:
    1.联合学会举办论坛年会。区政府要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积极与相关领域的学会组织对接,每年至少举办1次院士学术论坛(讲堂),搭建交流平台,宣传推介琅琊。
    2.围绕产业、企业资源分线拜访院士(团队)。区政府要围绕我区主导产业、骨干企业、优质资源,带领企业登门拜访相关行业的院士(团队),每年至少登门拜访1次,指导企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能力。
    3.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区政府要积极与院士(团队)对接,邀请院士(团队)走进琅琊,为我区企业发展“会诊把脉”,同时新建院士工作站4家。
    4.大力招引院士(团队)来琅琊创业。区政府要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紧盯院士(团队),开展靶向招商。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学术协会等,开展院士(团队)招引工作,招引院士助滁项目4个。院士(团队)来琅琊创业,根据项目质量和贡献程度,按其自有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的5-10倍核算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有关要求:
    1.制定方案成立组织。院士助滁行动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科技局牵头成立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扎实推进。
    2.明确职能形成合力。院士助滁行动涉及多部门,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做好院士助滁行动的统筹推进工作,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确保院士助滁行动顺利开展。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科技局要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院士助滁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招引行动
    主要对象:来我区创新创业并从我区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工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已获国家“千人计划”工程资助、来我区实施成果转化的创业领军人才以及与我区开展项目合作的创新人才。
    引进措施:
    1.市场招聘。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自主招聘。由区经信委负责征集人才需求,并报市经信委编制需求目录,参与市人才招引平台对外公开发布。
    2.依托产业和项目招引。依托我区优势产业,推出一批特色项目进行招引。
    3.开展“以才引才”。充分利用我区现有高层次人才资源,主动走访对接,以推荐等方式,招引我区需求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4.借招商定向招才。发挥我区招商引资渠道作用,对在招商引资中发现的符合我区需求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同步开展定向招引工作。
    5.加强合作与联络。加强与知名高校院所开展人才交流合作,与市在国内人才集聚省市建立的人才工作联络站、中介机构等联系,宣传推介琅琊人才发展环境,协助做好引进工作。
    6.参与专项活动。借助市每年一次“千人计划”专家滁州行活动平台招引。
    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招引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招引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服务保障。及时落实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政策待遇,对涉及同类项目奖励资助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发挥省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服务水平。
    3.加强规范管理。区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才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招引工作经费。同时,强化考核督查力度,对招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千人计划”专家(团队)来我区创业,根据项目质量和贡献程度,按其自有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的5-10倍核算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对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的专家,经审核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三)博士引进行动
    引进对象:
    1.创业类博士。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区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博士。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创新类博士。由我区高科技企业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或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博士,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引进的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突出管理业绩、通晓国际先进管理知识、善于资本运作的博士。
    3.企业急需紧缺的博士。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胜任聘用工作岗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要求,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博士。
    引进条件:
    1.引进的博士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为2017年1月以后从市外首次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博士(团队)(含海外归来博士);
    3.在用人单位主要关键技术岗位、高级管理岗位或急需紧缺岗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且每年在琅琊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柔性引进每年在琅琊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引进的博士团队中博士须占团队人数5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世界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来我区独立创办公司或与我区企业(单位)共同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省内外、境外人才团队;创新业绩显著、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团队;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琅琊创业,技术和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和技术创新需求,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优秀团队。
    引进程序:
    1.征集需求。根据我区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年初向重点企业和创新创业载体征集博士需求,编制“博士引进”目录,并报市人才引进相关部门。
    2.发布对接。每年年初,由市人才引进相关部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向海内外发布“博士引进”公告,并组织开展国内外专场招聘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促进人才与需求主体的对接。
    3.申报初审。用人单位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引进博士或团队材料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
    4.考察审核。将申报材料报市博士引进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考察审核。
    5.专家评审。每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行业专家,对考察审核合格的申报人选进行专家评审,并确定重点推荐人才、优先推荐人才、一般推荐人才三类。
    6.公示审批。由市博士引进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组织保障:
    1.博士引进行动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2.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相关引才工作及引进博士的资助。博士(团队)来琅琊创业,根据项目质量和贡献程度,按其自有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的5-10倍核算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3.博士引进行动领导小组定期评估资助人才和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年末,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保障措施
    1.根据招引协议落实项目配套建设、人才住房、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事项。(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委、区规建局、区房产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教体局、琅琊经济开发区)
    2.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奖励机制,并在住房购置、个税缴纳、股权转让及分红等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委、区政务服务中心、琅琊经济开发区、区财政局)
    3.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启动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按相应政策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委、琅琊经济开发区、区财政局)
    4.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全部推荐列入市政府天使投资候选名单。(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委、琅琊经济开发区)
    5.对我区自主创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予以资助,按照市区财政各占50%的比例落实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做好引进人才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对象的申报审核工作,按照市区财政各占50%的比例保障引才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委、琅琊经济开发区、区财政局)

附件:1.琅琊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一览表
      2.琅琊区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引才奖励一览表

办发〔2017〕10号琅琊区高层次人才(团队)招引工程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