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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信息(2016年6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7-01  选择字号:      

 

王光前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免去其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职务;

王强同志任市监察局局长;

胡爱军同志任市纪委副书记,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职务;

杨邦文同志任市纪委常委(正县级)(名列徐正玲同志之后)、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徐军同志任市纪委调研员,免去其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罗圣权同志任市纪委常委(名列范继贤同志之后)、秘书长,免去其琅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职务;

邰晓梅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苏勇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

杨文萍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邦杰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郑有保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张有才同志任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免去其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马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来安县委常委职务;

许强同志任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纪委派驻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组组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职务;

倪兴武同志任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孙静同志挂职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时间两年);

徐泽鸿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兆庄同志任市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名列唐雨同志之后),免去其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党组成员职务;

李爱国同志任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名列崇敬同志之后),免去其来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雪松同志任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商会)副调研员职务;

谢友庆同志任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胡凼同志任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副主席;

免去宣汉栋同志的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裁职务;

何学军、程强、王长华同志任天长市委常委;

免去强保兵同志的天长市委常委职务;

徐军同志任明光市委副书记;

程军才同志任明光市委常委;

赵光华同志任明光市委常委,免去其明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叶方毕同志任明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政同志的明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梁勇同志任来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纪妍、王明高同志任来安县委常委;

曹宏华、金义平同志任全椒县委常委;

刘洪智、阮兵同志任定远县委常委;

黄承卫同志任定远县委常委,免去其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陈友贵同志的定远县委常委职务;

贾培洋同志任凤阳县委常委(正县级),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调研员职务;

王连侠、卞浩同志任凤阳县委常委;

陈开广同志任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赵承东同志的凤阳县委常委职务;

高江瑛、凌菊同志任南谯区委常委;

王中前同志任南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其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职务;

免去王光刚同志的南谯区委常委职务;

汪贻奎、李加兵同志任琅琊区委常委。